1、 绥滨县,隶属于黑龙江省鹤岗市,因地处边境,又濒松花江,乃取 “绥靖”(安抚)和“滨江”之意。
2、 绥滨县北以黑龙江主航道为界与俄罗斯隔江相望,东、南依松花江与同江市、富锦市带水相连,西与萝北县接壤。
3、截至2019 年末,绥滨县辖 3镇、6乡、2林场、3农场、1种蓄场、1 良种场,总面积 3344 平方公里,总人口 175401人。
4、 绥滨县地处边陲,地广人稀,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有 55490 公顷的省级两江湿地自然保护区。
5、 绥滨水运口岸是 1995年1 月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国家一类口岸,开展国际客货运输,同年 9 月正式开通使用。
6、2019年5月5 日,黑龙江省政府批准绥滨县退出贫困县序列。
7、2021 年,绥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国内生产总值)589930 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