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校(学校) 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系统的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
2、 名称起源于民国。
3、 学校教育是由专职人员和专门机构承担的有目的、有系统、有组织的,有计划的以影响受教育学校教育者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并最终使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达到预定目的的社会活动。
4、 学校教育指受教育者在各类学校内所接受的各种教育活动,是教育制度重要组成部分。
5、 学校教育的具体活动受到社会需求影响,必须符合社会发展趋势,承担着对社会输送人才的职能。
6、 一般说来,学校教育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
7、 学校主要分为五种: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
8、2016 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 51.2 万所,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拥有校舍建筑面积总量达 32.6亿平方米。
9、截至2020年6月30 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 3005 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 2740 所,含本科院校 1258所、高职(专科)院校1482 所;成人高等学校 265所。
10、 本名单未包含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