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约翰·肯尼迪遇刺案是发生于美国中部时间 1963年11月22 日的案件,美国第 35 任总统约翰·菲茨杰拉德·肯尼迪在夫人杰奎琳·肯尼迪和德克萨斯州州长约翰·康纳利陪同下,乘坐敞蓬轿车驶过德克萨斯州达拉斯的迪利广场 (德利广场) 时,遭到枪击身亡。
2、 暗杀事件后,被捕枪手李·哈维·奥斯瓦尔德却在从警局押往监狱途中被酒馆老板杰克·鲁比枪杀。
3、随后的“ 沃伦委员会”和 1976 年成立的白宫刺杀研究委员会得出一致结论:奥斯瓦尔德是个人行动。
4、 有证据称在肯尼迪遇刺后的三年内, 18 名关键证人相继死亡,从 1963年至1993年,115 名相关证人在各种离奇事件中自杀或被谋杀,让整个案件蒙上阴谋论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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