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姬林芳,男,1956年3 月出生于山西省高平县,大学学历, 1982年1 月参加工作后在河南省财政厅工作,曾任河南省财政厅副厅长。
2、2009年11月19 日,据中国法院网报道,漯河中院一审审结河南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受贿、滥用职权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姬林芳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50 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被告人姬林芳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50万元。
3、 被告人姬林芳案发后所退赃款 45万元人民币、2 万元美元及上海大众明锐轿车 1 部,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