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是否要承担男方欠的债务需要看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共同债务则需要承担;如果是属于男方个人债务,则不需要承担。
【法律依据】
《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