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相关单位负责在 24 小时内向人事处填报 《 职工受伤事故报告表》。 2、 工资科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并收集伤情治疗诊断材料,填制 《 职工伤残鉴定表》,介绍受伤职工去指定医疗机构作病情鉴定后报处务会研究。 3、 必要时,拟定函件 (附《 职工伤残鉴定表》)及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 根据鉴定结果,依据相关政策办理相关事宜。处理结果报处长。 5、 其他有关事项本程序中未明确的,按人事工作相关程序办理。 许多人将与混淆,其实工伤鉴定是在工伤认定之后的一个程序。职工受伤后是先进行工伤认定的,如果认定的结果是不属于工伤范围,则也就不存在进行工伤伤残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