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保险办理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就办理保险业务的事宜,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如下:
1、 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向提交并接收申报保险的有关资料;
2、 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向申报登记保险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生效,自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失效。
委托人 (签字):
受托人 (签字):
20xx年x月x日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