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保障中优亲厚友的,明显有失公平的,情节严重的,给予什么处分?在社会保障中优亲厚友的,明显有失公平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依据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如下: 1、 第一百一十四条 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 第一百一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 (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 五)有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这样解释好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