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夫妻没有性生活的原因很多,不是直接提出离婚的法定条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法律依据】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