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罚款在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后三十日内接受处理,无法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申请延期处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后,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驾驶的,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 二十条规定期限接受处理。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无法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申请延期处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法律依据: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后,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驾驶的,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 规定期限接受处理。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无法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申请延期处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