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同居关系如果财产在一方的名下,另一方主张是共同财产的进行分割,必须举出充足的证据证明,哪些财产是属自己投入的或自己所有的。因此,同居关系主张分割财产的一方,负有沉重的举证义务,这通常是较困难的,一旦举证不能,分文难取。 而离婚案件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双方无约定,即使是在一人的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分割一半。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同居情侣可以签订协议,明确约定同居期间所得的 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对同居生活产生的开支、债务等明确约定承担比例;对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等投资,签订投资协议,如果在房产证上共同署名,则更能确定自己的权益。
最高院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0.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 (84)法办字第112号《 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 条规定的精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