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 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二)》规定的“ 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 ( 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 三)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 四)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