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丢失需要户主本人持身份证到派出所补办,如户主本人无法到场的,可以委托户内成员持委托公证书、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
如上述情况均无法办理的情况下,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派出所打印本人页使用。以上情况均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
《 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因此,你丢失了集体户口中属于你自己的那张单页,可以要求集体户口的管理部门 ( 即单位的行政处等)向进行户籍登记的派出所申请补发户口单页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