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44 条中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200%的工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劳动者补休,又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根据 《劳动法》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不按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或经济补偿金,要按 50%以上100% 以下加付赔偿金; 根据 《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 三 条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要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 25% 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