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因为劳动纠纷败诉,其损失不仅仅是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赔偿以及承担仲裁行为的相关费用,还有因为应诉而发生的人工费、交通费、会议成本、时间成本等费用,而且还有一项更重要的损失,即:企业因为败诉必然会在社会、客户、企业内部等范围内 形成一定程度的反响,企业形象将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