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内容: 1、 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 2、 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3、 会议主持情况: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4、 会议决议情况: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 由股东盖章或签字。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