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 当劳动者有过错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2、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3、 当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