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录中,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或者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的,也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录机关研究决定。一般会在一周内公布,不同地区公布的时间段也可能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二)年满十八周岁; (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