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 1、 协助承揽人完成承揽工作; 2、 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包括: 1、 完成承揽工作的义务; 2、保密义务;3、 保管材料及工作成果的义务; 4、 及时通知义务; 5、 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根据 《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二条规定,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二条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