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依法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有工作权。作为“用人单位”,可以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2分公司未依法登记注册,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有劳动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总公司授权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3354),即“用人单位”是总公司,而不是分公司。
员工可否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具有用工权,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分公司没有依法登记,且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具有用工权,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是总公司,而非分公司。
即,判断分公司是否有用工权,主要看其是否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而只有用工权,才可以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变更劳动合同满足的条件包括哪些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修改的;
3、企业改变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由于自然灾害或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
5、劳动合同中约定的部分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必须修改有关条款的。
单位解散退休人员怎么办
单位解散不需要对原退休员工进行安置,退休员工领取基本养老金,员工退休后,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公司解散返聘退休人员原则上没有任何补偿的,退休返聘人员和企业之间,不是劳动关系,是劳务关系,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用人单位可以出于人道主义自主决定是否给予返聘退休人员经济补偿。
公司解散是要成立破产清算小组的,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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