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的基本条款有:当事人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 法律依据: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 十二)违约责任; (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