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家庭办理 《 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交和出示的材料: 1、 婴儿父母其中一方书面申请书。 2、 婴儿父母其中一方所在单位或乡 (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 婴儿父母其中一方户口薄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婴儿已办入户,需另增加婴儿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 婴儿父、母亲其中一方身份证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户口薄及接生单位住院病历中的姓名、号码一致)。 4、 未婚生育者提供计生部门未婚生育证明原件、复印件。 5、 婴儿父母离异者需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原件。 6、 产房出具的新生儿 “《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7、 父亲一方申请有疑时提供 “ 亲子鉴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