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不能直接起诉公司。 隐名股东既非登记股东,又缺乏直接证据证明其已依昭法定程序取得了股东身份,直接起诉公司的,法院不支持隐名股东需要先通过诉讼确认其股东身份,再提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诉讼。即隐名股东在显名化后才有资格起诉. 认定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实际出资;二是不存在规避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形,如利用国家对某些特殊群体的优惠政策,规避法律对主体的限制等。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二)有明确的被告; (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 四)属干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17 修订)》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二)有明确的被告; (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