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1年的。 (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 ( 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 60 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 ( 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 《 职业指导培训卡》、 《户口簿》、《身份证》和3 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 ( 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如何确定 1、 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 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 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 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 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 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 年以上的,其超过 5 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