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纠纷一般不是专属管辖的。
在很多民事纠纷案件中,法律上对一些比较难处理的纠纷归到专属的法院进行审理,这就是专属管辖的概念。
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1、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 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
3、 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 ( 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