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这些项目,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 一)科学发现;
(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 ( 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