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间的收养,感情基础相对牢固,并可进一步稳定双方的家庭关系。
收养法对亲属间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规定的条件:
(1) 被收养人可以不受不满 14 周岁的限制,即被收养人可以超过 14 周岁,也可以是成年人。
(2) 作为送养人的生父母即使没有抚养子女的困难,也可以将子女送养;即使被收养人不属于生父母没有能力抚养的子女,也可以被送养。
(3)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女儿时,可以不受年龄相差 40 周岁以上的限制。
(4)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