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流动加油车抓住判刑吗

首页

流动加油车抓住判刑吗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24-06-14 13:01:49

    流动加油车抓住判刑吗?用流动加油车从事售卖汽油的,如果是没有相应经资质的,一般情况下都是交通部门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罚,情节严重就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可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2、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3、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4、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5辆以上;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10辆以上。2、专用车辆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3、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4、专用车辆应当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5、.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罐式、厢式专用车辆或者压力容器等专用容器。6、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且罐体载货后总质量与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运输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罐式集装箱除外。7、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集装箱运输专用车辆除外。8、配备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A类***

    2024-06-14 13:01:49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问答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