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有: (1) 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 (3) 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 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根据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