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是双方自愿离婚,那么就可以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申请。第二,如果双方就离婚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一方可以起诉离婚。 依据 《 民法典》规定,法院需要确认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主要有: (1) 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