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报警后双方同意和解,如果是普通的交通事故,交警一般不再予以处理。
公安撤案是通俗的说法,其实在非涉及刑事案件的交通事故中是不存在撤案这一个说法的。(交通肇事,酒驾,无证驾驶,危险驾驶等除外)只要交警接到报警电话并出警,是一定会对该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所谓的撤案这一说法,其实是双方协商一致,请求交警不需出具事故认定书,但这种情况需要双方达成书面协议,也仅限于小事故。
哪些交通事故需要报警处理?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动移动车辆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综上所述,国家并没有专门规定交通事故的和解程序,在已经报警的情况下,只要交警部门到了现场,肯定要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的,没有报警的情况下,情节特别轻微的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当场和解的,和解的程序得根据事故的情况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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