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 2 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 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