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更正流程
请登录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首页 【我要办税】-【 税费申报及缴纳】- 【 申报错误更正】,选择需更正的报表记录,点击 【 更正】,更正完成后,可以点击首页- 【我要查询】-【 申报信息查询】- 【 申报结果查询】,可以查看是否已经申报成功了。
注意
1 本功能支持所属期 2018年4 月之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增值税小规模申报表进行更正。
2 过了征期更正可能产生滞纳金,相关情况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三。 更正申报不支持更正税额小于之前申报的税额。此情况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厅更正。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