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工伤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不可以一次性赔偿。 工亡职工生前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是长期费用。 【法律依据】 《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十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应按 《 条例》相关规定支付,不得采取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办法。 《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 号)第十三条规定,不能一次性支付。但生前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