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主要为: ( 一)夫或妻在处理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根据 《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一)工资、奖金; (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