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 1000 是否能立案要根据具体案由确定。如果是因被故意毁坏财物造成的 1000 元财产损失,未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的数额标准,一般不予立案,但如果存在毁坏 三 次以上公私财物,或纠集 三 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或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也应当予以立案。
我国法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 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