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变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
变更抚养费的条件如下:
1、 受抚养人的经济能力发生了变化,受抚养人当地的消费水平也有所提高,受抚养人出现新情况需要变更抚养费;
2、 由于孩子生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金额;
3、 其它合法变更抚养费的条件。
在确定抚养费时,可以根据固定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如果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来确定。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 抵子女抚育费。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 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