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判决。 财产分配的原则包括: 男女平等原则;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