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
1、 超出授权范围于债权人订立的保证合同;
2、 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
3、 国家机关未经国务院批准而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同的,保证无效;
4、 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
5、 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
6、 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7、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