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写。民政局也有提供范本,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包括: 1、 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 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 共同财产的分割 ( 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 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 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 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 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 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 双方当事人的签名 ( 盖章或手印); 10、 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