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 对于有限公司的债务,在原则上由公司以公司的财产来承担,股东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2、 但为了维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我国对有限公司规定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而非有限责任。
3、 由股东对其个人财产是否与公司财产相分离负举证的责任。
【法律依据】
《 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文所称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