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是一种政府行为。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下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无论何种所有制性质、无论规模大小,都应参加工伤保险 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 四、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此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伤管理服务的办法另行制订。 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可以按照 《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及时、足额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工伤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各项生活保障待遇等,生活保障待遇包括一次性待遇和长期待遇,从而解决职工工伤后的医疗救治和基本生活保障等问题。 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工伤可能影响单位将来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受到相关单位的处罚,有些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或是发生工伤后不愿意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这个时候,劳动者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