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失业人员第 1个月至第12 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 13个月至第24 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 1个月至第12 个月领取标准的 80%。 《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1年的; (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