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证据怎么收集,我们首先要指导起诉离婚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当事人必须要知道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相关的材料: ( 一)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 ( 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要求,并提出相关的证据) ( 二)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 三)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 ( 含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等夫妻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 四)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 ( 五)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 ( 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也就是说我们主要需要搜集的证据是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这方面的证据一般都需要通过众多的证据组成证据链来证明。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