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住房公积金可以领取吗? 解除劳动合同住房公积金可以领取吗?不一定,每个城市有不同的提取规定,例如北京市,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就可以提取,而太原市则需要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封存满 三 年仍未重新就业的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 二)离休、退休的; (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四)出境定居的; (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