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根据契约关系进行股权合并,以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公司兼并流程为: 1、 初步确定兼并方和被兼并方企业; 2、 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 3、资产评估;4、 确定产权底价; 5、 签署兼并协议和转让价款管理。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 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