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只有在房贷结清后才可以办理除名。 商品房按揭贷款的基本条件: 1、 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 所购住房座落在城镇 ( 包括市区、县城、大集镇)且原则上为借款人现居住地或工作、经商地; 3、 已与开发商签订了 《 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个人信用情况,并已支付了银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 30%以上; 4、 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 5、 同意先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承诺在所购买的住房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以购买的住房作贷款抵押且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 五)权属有争议的; (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