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规定: 《 户籍管理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 户口登记。分户口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 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 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 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 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 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 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