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1、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劳动争议案件起诉到法院的话,案件受理费是 10 元,而且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 10元。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