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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赠与房屋应当以什么作为契税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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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赠与房屋应当以什么作为契税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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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16 15:00:48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心***

    2024-06-16 15: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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